深交所修订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,11月16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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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修订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,11月16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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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并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,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。 据第一财经报道,此次修订配合香港市场同日起实施的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及拟自2027年2月5日提供的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务,调整了第三十七条港股通证券派发、第十五条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风险揭示内容。其中第十五条相关修订暂不施行,待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供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务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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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进展11月6日 18:09
深交所修订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,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报道时间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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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6日
- 36氪 · 快讯深交所和中登公司修订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,11月16日起施行
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并发布,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。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也同步修订沪市港股通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,根据香港市场2026年11月16日起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、预计2027年起半日交易日提供交收服务等安排,调整港股通证券派发、半日交易日交收等风险提示,原2026年6月5日发布的版本同时废止。
- 第一财经 · 正在深交所修订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,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
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,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。修订配合香港市场同日起实施的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及拟自2027年2月5日提供的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务,调整了第三十七条港股通证券派发、第十五条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风险揭示。第十五条相关修订暂不施行,待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供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务之日起生效。
- 财联社 · 电报深交所修订《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 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
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对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进行修订并发布,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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